答:根据《〈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〉实施中有关问题具体应用的指导意见》(皖卫人口家庭秘〔2021〕325号),关于婚假、男方护理假和夫妻育儿假的指导意见为:1.婚假。符合法律规定结婚(不含复婚)的职工,在享受国家规定3天婚假的基础上,延长婚假10天。可一次休完,也可分次享受。包含休息日,不包含国家法定休假日。2.男方护理假。男方在女方产假期间,可享受30天护理假,护理假的期限不按照生育子女数量进行叠加。可一次休完,也可分次享受。包含休息日,不包含国家法定休假日。3.夫妻育儿假。依法生育(包含依法收养)且有子女在0—6周岁期间(从子女出生之日起按照自然年度计算)的,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10天育儿假。育儿假的期限不按照子女数量叠加享受。育儿假可在当年享受,不结转到下一年;可一次性休完,也可分次使用。不包含国家法定休假日、休息日。